114-2學期 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核銷及成果繳交說明
核銷事項
- 統編與抬頭資訊如下,請於核銷作業時使用:統編95927022,抬頭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(抬頭請寫繁體臺)。
- 核銷時程:3月2日(審查結果公告)~6月8日(核銷截止日)。
- 詳細注意事項請務必參閱附件7。
成果資料繳交
- 活動辦理完畢後,須繳交活動紀錄表、簽到表、成果報告書及問卷,並於6月12日前將相關檔案回傳至承辦人員信箱。
- 成果資料檔案內所使用之照片,務必畫質清晰並於繳交時另存一資料夾附上照片原檔。
- 後續將辦理成果分享會,邀請各組進行成果發表,相關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承辦人員
教學發展中心 吳秉翔專案人員
分機:1131|信箱:a63768623@ntua.edu.tw